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福建省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单位名单日前正式出炉,全省共有11个县(市、区)、113个乡(镇)和1132个村上榜。其中,我市东山县获评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龙海市东园镇等14个乡(镇)获评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芗城区石亭镇下高坑村等120个村获评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据悉,此次示范单位名单是在各市、县(区)推荐的基础上,经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共同审核后发布。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试点时间为2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以乡(镇)或行政村(不含居委会)为单位开展,实行动态管理。其中,试点县将重点围绕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等8个方面展开工作,示范乡镇将重点围绕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健全乡村治理工作机制等4个方面内容进行创建,示范村则将重点围绕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等6项标准进行创建。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取得显著成效。以此次获评为契机,我市将进一步立足资源禀赋、发挥特色优势,弹好漳州乡村振兴的“五重奏”,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记者 蔡柳楠 林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