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6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章公宣)根据《福建省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管理意见(试行)》要求,昨天,漳州市公安机关对今年来公安部通报在漳州开办的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手机号码登记用户,予以公开曝光、实施惩戒,教育警醒广大群众切勿贪图小利、以身试法。
此次公开曝光不良通信网用户共计1013人,其中:漳州籍856人、外地籍157人。涉案手机卡开办地用户分布如下:漳浦163人、平和159人、云霄132人、龙海120人、诏安97人、芗城96人、南靖93人、华安39人、长泰28人,东山25人、龙文23人、古雷20人、台商16人、开发区2人。
而惩戒措施包括 限制入网和留有案底。具体为:五年内不良通信网用户不得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已开通多部手机号码的,只能保留一个手机号码,其它将被注销且不得重新办理。 非法买卖手机卡被利用从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共犯诈骗罪等立案侦查,追究法律责任。
漳州警方提醒:非法买卖手机卡,被利用从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成为失信人员被惩戒,甚至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共犯诈骗罪等被追究刑事责任,切勿以身试法。
第一期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