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1日讯(闽南网记者 梁政 通讯员 文/图)10月1日,漳州市地方性法规《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漳州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印发《漳州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备案、信用评价、退出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漳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工作,11月30日上午,漳州市城管局召开推动全面落实《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专题工作会,漳州市渣土办主任、漳州市城管局局长吴志民、市渣土办副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张国华及漳州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城市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法制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漳州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备案、信用评价、退出工作机制》,介绍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备案、信用评价、退出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张国华对扬尘污染防治及道路安全工作做部署。
吴志民强调,要吃透目的意义。全国各地纷纷开展蓝天保卫战,扬尘防治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建筑垃圾管理是城管部门的具体业务,分量很重。今年10月1日起,漳州市正式实施地方性法规《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给予建筑垃圾管理一把“利刃”,让建筑垃圾管理有法可依。城市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吃透法规的目的和意义,提升认识定位,统一思想,学好用好,共同推进法规落地、实施。
要领会条规内涵。要仔细研读法规原文,咬文嚼字,弄懂吃透,并结合实际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入理解,找到日常工作的着力点。要组建相对固定的执法队伍专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做到专人专职,便于工作推进。
要加大管控力度。做到宣传要到位,有针对性地深入在建工地、渣土运输企业等开展宣传;入库要落实,各县要建立相应平台,确保入库率、核准率、安装率达到百分之百;核准要配套,要在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开展相关业务;执法要到位,要规范执法管控,加大处罚力度,树立法规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发挥教育提醒作用,规范渣土运输行业管理;安全生产要提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由于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存在事故频率高的特点,不能放松警惕,要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将建筑垃圾行业管理与扫黑除恶工作结合起来,一旦发现沙霸、渣霸等,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线索。
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大部门联动,发挥渣土办牵头作用,联合多部门力量,主动沟通,形成合力;落实消纳场建设,各县要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未建设的要尽快启动建设;进行综合利用,要探索创新思路,推动建筑垃圾就地加工、挑拣等综合利用模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共同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开好局、上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