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23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漳司宣 文/图)时光荏苒,转眼又是年终岁首。回顾过去一年,漳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施了一系列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提升漳州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本月,由闽南网主办的“点赞漳州2020十大民生实事”评选活动如期启动。
记者从漳州市司法局获悉,为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目标,今年1月,漳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类型全覆盖。将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调整为该市、县(市、区)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如漳州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每月620元,两倍即1240元,而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即月收到不高于1720元的困难群众即可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大大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同时,简化认定方式,扩大受益对象。对低收入家庭、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农村五保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经济困难的申请人,都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对70岁以上且身患重疾的老年人、军队义务兵及军属等、见义勇为人员、农民工讨薪、家暴等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而在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援助质量上。延伸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对经济状况未达到困难标准,或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均有拓展法律服务内容,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化补贴制度,促进办案质量的提升,使所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都能得到高质量服务。对重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专家会诊、集体讨论、重点督办。
此外,优化服务机制,实现高效便捷。漳州市司法局推广“互联网+法律援助”的网上审批和网络咨询,简化审批流程,甚至对紧急的案件给予先办理后补手续的快速通道作法,提供预约上门服务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统筹漳州全市法律援助资源,通过异地委托指派、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部分县解决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努力实现全市法援服务均等化。
据统计,今年来,漳州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包含认罪认罚)410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通过电话或上门回访492件,群众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