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3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张韩丰 文/图)在利用海洋资源的过程中,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但现实中,仍存在违法围填海、采砂等违法违规用海行为不同程度的破坏海洋资源环境,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规范用海行为。今年"两会"期间,漳州市政协委员、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生律师带来《关于遏制违法围填海、采砂等违法违规用海行为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与现状,突出表现为:审批围填海项目不规范;执法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不合理的大量开采海砂将破坏海岸环境,造成海水入侵、海岸侵蚀与后退等严重后果,严重影响其他海洋产业的发展,对脆弱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违法采砂用海、破坏海洋环境行为,包括未经批准进行海域采砂临时用海,未经批准在保护区采挖海砂,以及非法采挖海砂造成海洋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等活动。
为此,陈平生在提案中,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包括了相关部门应积极开展海洋法律法规宣传,寓宣传于执法过程,不断提升用海单位和个人依法用海意识。加大非法围填海、非法采砂用海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通过以案释法,增加违法案件曝光度等措施,巩固和增强沿海渔民群众依法用海、规范用海、有偿用海的自觉性,有效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漳州市的贯彻实施。
同时,建议严格围填海监管,加强围填海事中事后监管。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海域海岛动态监管系统,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等先进技术手段,强化围填海实时监视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围填海,加强围填海事中事后监管。
在违法处罚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与执法机构的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严厉查处未批先用、少批多用、擅自改变用途或位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全链条打击和分段打击相结合。依据相关法规,实行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鼓励社会大众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的予以奖励。
此外,落实用海主体的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提升海域综合管控能力,保障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前和刑事处罚时,增加生态修复的行政处罚和司法惩处的力度,以最大限度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