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9日讯(闽南网记者 梁政)1月19日,闽南网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在日前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公布的《关于命名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的公告》中,漳州市榜上有名。漳州也成了继厦门、泉州之后福建的第三个国家节水型城市。
国家节水型城市是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最高荣誉称号。节水型城市建设是挖掘城市节水潜力、提升用水效率、节能减排、提高优质水生态供给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漳州市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目标导向,部署和落实各阶段创建任务,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保证节水投入、落实行业用水管理、推广节水技术产品、加强节水型载体创建、积极推广再生水及雨水利用等,有效规范城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
特别在政策完善方面,漳州市先后出台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城市节约用水奖惩方案(暂行)等文件,形成了一套监督有效、科学合理的节水法规体系,保证城市节水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经过多年的努力,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漳州市工业生产重复利用水量5581.5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5.72%。
与此同时,漳州市积极响应海绵城市战略,突出漳州山水相映、田林镶嵌、城缀其间的特色生态海绵格局,以“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涵养城市水资源、提高城市水安全”为总体目标,提出“五湖四海”生态规划,积极探索绿色节水之路,编制《漳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发布《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海绵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