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21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林艺敏)为了积极响应纳税人诉求,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税收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节约社会整体资源,按照税务总局的部署,有序开展增值税专票电子化试点,1月21日起,漳州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票实现电子化。
据了解,2015年以来,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分步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因电子发票领用快捷、交付便捷、保管便利、节约成本、绿色环保等优点,受到纳税人普遍欢迎。
新办纳税人如何领取电子专票?
自1月21日起,福建省内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称“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部门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发票状态查询和信息批量下载服务。同时,税务部门还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顺利开具、接收电子专票。
如需查询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相关文件,可登录税务总局和福建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查看。
如何保证电子专票的效力?
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也可以通过上述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专票电子化后还可开具纸质专票吗?
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如果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纳税人以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
据国家税务总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负责人介绍,基层税务部门积极关注新办纳税人实行专票电子化的全过程,及时跟进优化服务方式、方法,靶向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