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15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刘水清 徐标华)昨天下午,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有部小车停在沈海高速A道2463公里(距离福建漳州诏安东出口8公里处)应急车道处,该车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后方也未放置三角警示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后经民警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车驾驶员就是要停车喝下水,稍作休息,根本就没意识到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危险性。 最后,民警对驾驶员林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该驾驶员“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记6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安全隐患多,易引发追尾事故,并妨碍交通事故救援工作等,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非紧急情况,请勿在高速公路应急停车带停车,要休息请到服务区或站口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