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3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恩培 文/图)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全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递法治力量,为营造“处处都是营商环境 人人代表漳州形象”的良好社会氛围。漳州市人力资源干部档案室支部、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组织党员干部走进芗城西桥街道旧桥社区,结合“营商宣传月”活动,开展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普法教育活动。
活动采用集中宣讲、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答疑解惑、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就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休息休假、拖欠工资、社会保险、工伤待遇、涉疫劳动政策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局领导三级调研员、局机关党委书记承继忠,局领导四级调研员崔贵根莅临现场指导工作。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份,现场解答咨询50余次,进一步增强群众宪法意识,提高群众法治素养。
据悉,今年1-10月,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5件,结案152件,按时办结率达98.03%,接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访来电410余人次;诉裁对接工作室共调解结案57起,为构建漳州和谐劳动关系、提升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