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5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王珺璘 文/图)自4月8日,漳州中心城区(芗城区、龙文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以来,引起全城关注。五一小长假后首个工作日,今天,漳州交警聚焦电动车闯红灯,继续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漳州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一律予以曝光。相关交通法律规定,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处予20元罚款。
漳州交警提醒:道路安全很重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更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别让生命亮起“红灯”。让我们共同行动,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倡导者,共建共享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姓名: 黄*锋
违法时间:2022-05-04 07:57:42
违法地址:丹霞路与南昌中路南西向南东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贾*龙
违法时间:2022-05-04 14:16:43
违法地址: 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 林*周
违法时间:2022-05-04 05:44:33
违法地址: 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南西向南东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邱*峰
违法时间:2022-05-04 06:21:53
违法地址:丹霞路与南昌中路东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 杨*亮
违法时间:2022-05-04 07:52:04
违法地址: 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原*杰
违法时间:2022-05-04 11:56:17
违法地址: 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郑*
违法时间:2022-05-04 13:20:35
违法地址: 丹霞路与南昌中路西南向西北
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