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打烊结账的小事,却因产生口角将客人殴打致重伤。近日,经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长泰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况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022年8月21日晚,李某明与朋友三人到长泰区某KTV包厢唱歌。至次日凌晨2时许,KTV现场管理人员况某来到包厢,向还在包厢内唱歌的李某明等人提醒营业时间已到,请求对方结账离开。唱得正欢的李某明等人向况某示意稍后离开。在等候打烊期间,况某再次来到包厢提醒李某明等人结账退场,不想却引起了李某明朋友的不满和辱骂,继而引发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打斗期间,李某明帮朋友殴打况某,况某还手打了李某明的头部、胸部等部位。包厢服务员见状,立即上前支援况某,拉开李某明的朋友并与李某明继续扭打。
后况某等人被KTV其他服务员拉出包厢,李某明等人也陆续离开包厢。心有不忿的李某明朋友欲再次殴打服务员,于是双方又扭打在一块,在这个过程中,况某拳头击打在李某明头部致李某明受伤倒地,后在KTV服务员的劝说下,况某离开现场。李某明朋友当即向警方报警。
民警出警后,况某主动回案发现场配合调查,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经检验鉴定,李某明因外伤致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伤残十级。(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黄从余 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