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统计局漳州调查队获悉,2023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727元,比上年增加2221元,同比增长6.1%。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736元,比上年增加2356元,同比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88元,比上年增加1999元,同比增长7.7%,增速快于城镇居民2.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1.75,比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低0.64、0.35,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分县区看,芗城区和龙文区为我市居民收入的第一方阵,分别达到54174元和53832元;诏安县、芗城区和南靖县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7.3%、6.3%和6.2%。此外,长泰区、龙海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5万元大关,分别达到50733元、50360元;漳浦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3万元大关,达到30679元。
另外,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212元,同比增长6.7%。其中,消费增长较快的项目是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及服务类,消费较多的项目是食品烟酒类、居住类,分别支出9135元、6450元。然而,食品烟酒类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呈下降趋势,恩格尔系数由2022年的35.1%下降至34.8%。(记者 林露 通讯员 何毅灵 郑丹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