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我市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由市住建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等六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市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搭建房地产政银企沟通平台,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协调机制,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项目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的融资条件向属地协调机制办公室提出融资需求,协调机制办公室及时牵头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属地协调机制无法协调解决的,可提请市级协调机制办公室协调处理。其中,满足处于在建施工状态或只是短期停工资金到位后能够马上复工并建成交付、具有与融资额度匹配的抵押物、明确贷款主办意向银行并落实贷款资金封闭的监管措施、预售资金未被抽挪或被抽挪资金已追回或部分被抽挪但资产足够覆盖项目建成交付、已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完工计划等条件的项目,可提出相应融资需求。
对于正常开发的项目,我市金融机构将根据项目需求开通授信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快速的服务和融资支持,推动项目加快建设交付;对暂时遇到困难、项目资金资产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我市将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融资支持,使项目能够顺利完工。(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魏保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