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卫红主持会议,副主任吴芳华、方木荣、沈茂欣、李亚树、蔡总平、刘跃光,秘书长欧阳元成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洪泰伟,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兴,市监委、市法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任命方志活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免去胡进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郑智平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会议决定任命杨艺明为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陈作术为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决定免去蓝碰金的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洪维椿的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市本级2025年第二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资金安排及相应预算调整方案。
当天,市人大常委会还召开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和研究相关事项。(记者 蔡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