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给漳州师生带来一批利好消息
分三阶段减免残障学生的学费,并补助住宿生生活费,到明年前,漳州的残障学生就可以享受这样的政策。
2017年,高中教育有望免费;农村任教教师,待遇将给予倾斜。
学前三年教育,到2020年会全面普及;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将给予补贴。
昨日下午的漳州市全市教育工作会上,《漳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出炉,给师生们带来了这些利好消息。
明年前残障学生享受三免一补政策
根据《纲要》要求,漳州市政府将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第一阶段,在2012年前对特殊教育学校(班)在校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住宿生生活费。第二阶段,到2015年扩大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三类残疾学生。第三阶段,到2020年,扩大到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所有三类残疾学生。
同时,漳州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接收残疾人入学,完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制度,促进残障学生和正常学生的融合;到2012年,特殊教育学校均要开展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阶段的教育。
从今年起,漳州市将按《纲要》的要求,动员组织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抓好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12年,重点扶持市属特教学校和1所县属智障类特教学校达标;到2015年,基本实现特教学校达标要求;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殊教育的实验基地、资源中心和教学研究中心。
待遇向农村任教老师倾斜
《纲要》提出,将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生从教,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特别是对长期在农村任教且有实际困难的教师,其住房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在边远农村学校一线任教满20年,且评上中级教师职务的,可3年内逐步予以聘任中级职务,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满30年,且评上高级教师职务的,可3年内逐步予以聘任高级职务,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