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11日讯 前晚,邓女士到漳州市区一超市买东西,回家整理时却发现,买回来的一根胡萝卜竟然要8.4元,而标签上的单价是5.96元/公斤。也就是说,这根掂量起来很轻的胡萝卜,重1.41公斤。这可能吗?为此,昨日上午,邓女士带着胡萝卜到芗城区12315服务台投诉。
随后,12315工作人员和邓女士来到超市重新计量,结果显示胡萝卜仅0.198公斤。工作人员检查了前晚使用的电子秤,发现并没问题。超市工作人员解释,可能是员工称胡萝卜时,手压到秤台,增加重量。经过12315工作人员调解,超市向邓女士道歉,并退还差价,给付一倍的赔偿款。(本网记者黄颖 通讯员 黄静燕 陈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