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讯 为讨要高利贷,南靖和溪一黑社会组织人员故意杀人,进行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称霸漳龙一带。昨日,漳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林某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罚金4.5万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某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判处黄某泉、林某阳等13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南靖和溪黑社会组织放贷开赌场及故意杀人 称霸漳龙一带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6年年初,林某德纠集林某阳等人殴打他人,损毁、强拿他人财物,在南靖县和溪镇一带产生恶劣影响。2006年下半年,为增加凝聚力,林某德纠集林某阳、林某彦等人举行结拜仪式,林某德被尊为“大哥”,后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的犯罪性质组织。
为彰显身份,林某德及组织成员先后文身,作为组织成员的显著标志,并以结拜或者誓言方式进行管理。林某德还买了马刀等以备打架之用。
2012年,林某德、陈某堆在赌场放高利贷,何某云(另案处理)向两人共借款50多万元未还。为讨回欠款,同年12月20日凌晨,林某德准备了10余把砍刀,纠集多人前往何某云开设的赌场砸场,因散场未果。何某云的侄子得知后,纠集多人与林某德等人商讨欠款一事,发生冲突持刀互砍。冲突中,何某云一方的张某杰被砍死亡、吴某亮重伤。
向赌场收取保护费,在赌场放高利贷,开设赌场,到加油站闹事索要现金,强行入伙石头贩运生意……为聚敛钱财,林某德带领组织成员,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在南靖县和溪镇的和溪村、林中村、林坂村与相邻的龙岩漳平永福镇的古溪村、适榕村及周边村庄形成区域控制势力,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及社会治安秩序。(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刘荫花 李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