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1日讯 姐夫酒后驾车撞死他人并逃逸,小舅子担心姐夫醉驾会被苛以重刑,竟主动向交警“投案”,不想被细心交警识破。前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包庇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3年12月14日凌晨2时许,林某酒后驾驶轿车,从厦门方向沿国道福昆线往漳州方向行驶。开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动车站门口路段时,他驾驶的轿车撞到行人刘某芳,致其当场死亡。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林某没有停车报警,而是驾车逃离了现场。
但由于事故造成车胎破损,林某的小车逃离现场几百米后“抛锚”在路边。见状,林某赶紧打电话给小舅子黄某。黄某得知事由后,赶到现场,并“仗义”地让林某先回去,自己留下来处理现场。
在林某离开没多久,交警便到现场找到黄某。黄某为了帮其姐夫逃脱罪责,主动向交警“承认”是其本人开车肇事。但交警调查后发现黄某的供述漏洞百出,连行车线路和当时的车速都讲不清楚。最后,经过交警法律教育,黄某才向交警供出了实情。
当天下午,林某经交警通知后主动投案,并承认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海都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林志南 方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