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邦走访】
商家认为是双赢 但卡里余钱不能退
连日来,海都邦邦走访了漳州市区多家有充值业务的商家,发现这些商家多集中在理发美容、面包甜品、饮食、书店等易消耗的商品领域。充值金额起价在100~300元区间,上不封顶。充值越多,优惠越大,一般享有充100送12,充10次送1次,或是充300享8折之类的优惠。
市区大通北路一理发店的老板称,现在的理发行业竞争很激烈,其他店都采用充值的形式来留住客户,如果自己的店不这样做,就显得不入流。而且消费者办了充值卡,肯定会再来,对生意有好处。充值越多,折扣越高,对消费者来说也比较划算,是双赢的。
邦邦采访一家在市区有7家以上连锁店的面包店,工作人员称,先前他们采用的优惠业务是会员打折,两年前才改为充值办卡。顾客办卡时一次性按充值金额返还相应优惠价格,具体消费时就按原价结算,避免了每次都要打折换算的麻烦。
要是卡里的余钱不想用了,可以退钱吗?这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
海都邦邦走访的门店纷纷对此表示“不能”。理由是,充值时就已经给顾客优惠了,中途退钱,消费者已享受的优惠就要不回来,商家就亏了。
【说汝知影】
预付式消费需谨慎 商家卷款倒闭可追偿
预付式消费,本是一种双赢的消费模式。对于消费者而言,通常可以享受经营者给予的特别优惠,减少现钞使用;对于经营者来说,可以提高资金周转率,从而降低成本,赚取更多利润。为制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福建省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已于2013年开始推行。
范本明确,若经营方发生营业地址搬迁、装修、停业、歇业、经营项目变更、经营权转让等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的事件,经营者有义务以电话、信函、当面通知、媒体通告的方式,提前10日通知消费者,并就服务项目、服务价格、预付卡有效期延长、合同变更等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同时,范本指出,合同签订起7日内为“犹豫期”,该期限内消费者有权无理由退卡,经营者应退还卡内剩余金额,但有权扣除消费者已享受的优惠价款及不超过10元的卡工本费。
芗城12315工作人员提醒:近年来,因预付式消费引起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消费者在选择使用预付式消费时,因为要承担一定的风险,需要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最好还是不要选择为妥。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杨贵峰律师指出:如若商家在消费者预付费充值后卷款倒闭,没有退还余额的,消费者可追要索回余额。商家为个体工商户的,可到工商部门查询负责人信息,成立公司企业的,除向法人代表追索外,也可要求股东赔偿。商家未退还消费者的,可构成侵权,消费者有权提起诉讼。(海都记者 黄一红 方锦燕 实习生 吴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