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意见》鼓励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特别是在人多地少、外出务工较多的地方,引导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配统施等“土地托管”服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在发展高优农业有优势、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地方,可探索土地信托流转模式,实行统一委托、统一流转、统一分配,建立风险防范和收益返还制度。
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和新型职业农民,使之成为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给予重点扶持。对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优先给予安排。
加快农业职业教育
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示范场建设。
同时,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改善涉农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远程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主导产业,省、市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建设,富美乡村创建等,每年选送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参加三年专科学历或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并进行农业职业技能专项培训。
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养培训规模,对农业高等院校毕业生回乡发展现代农业项目,纳入“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给予扶持。继续开展百万农民大培训,组织实施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雨露计划”培训。(记者沈华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