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27日讯 新买小天才电脑使用没多久,就出现了故障,还遭经营者拒绝保修。遇到这种情况,很多成年人都手足无措,可是,漳州一年级的小学生坚持讨要说法,并于昨日通过12315讨回合法权益。
7月13日,龙海市石码中心小学一年级学生小陈,以1998元的价格,在龙海市石码文才文具店购买了一台小天才电脑。使用到7月23日,电脑发生了故障。
前天,小陈找到经营者,要求保修。经营者却以电脑故障是使用不当而拒绝了她。小陈据理力争,但经营者却善于狡辩。聪明的小陈拨响了12315投诉电话,寻求执法人员的帮助。
龙海12315执法人员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3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因经营者无法举证小天才电脑故障,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证据,应当按规定保修。
昨日上午,在龙海12315执法人员的依法调解下,经营者于当天检查了电脑,无偿将小天才电脑修复后,再交付小陈使用。(海都记者 方锦燕 通讯员 郑爱国)
多彩漳州花 香飘海内外2025-03-13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