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公安分局近日在侦办一起强奸案时,37 岁的嫌疑人张某在接受讯问时, 总以一句“我喝醉了,不记得了! ”应付,企图逃避刑责。民警寻找证据链,最终获得检方认可。
8 月28 日,经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核准, 张某最终以涉嫌强奸罪被批捕。 8 月14 日早上5 时许, 芗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叶某报警,称其在芗城区西城大厦房间内被张某强奸。民警立即出警,将还在大厦该房间的嫌疑人张某带回刑侦大队审讯。
不料, 张某在接受民警讯问时说:“我喝醉了,不记得了! ” 张某是真的喝得不省人事,做了什么事情都记不得了, 还是企图用醉酒来逃避法律责任呢? 民警向叶某详细了解情况后, 真相慢慢浮出水面。
8 月初, 叶某在厦门上班的时候,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交上张某这个“朋友”,可是并未谋面。8 月13 日上午,叶某要到漳州万达广场参加一个招商洽谈会, 便和两个朋友约上张某包车从厦门来到漳州。四人吃过午饭,便一同参加洽谈会。
当日下午5 点多,洽谈会结束。叶某的两个朋友有事先行回厦门,张某约上两个同学和叶某到西城大厦一包间吃饭喝酒,期间几个人都喝了不少酒。后来,张某的同学回家了,张某和叶某便到酒店登记住宿,刚好酒店只剩下一个房间,叶某想想将就凑合一下。
没想到这一凑合,噩梦开始。进到房间后,张某开始对叶某动手动脚,强行要与叶某发生性关系,叶某拼命反抗,却遭到张某抽耳光及语言恐吓,最终让张某得逞。不胜酒力之下,叶某睡着了,直到14 日早上5 时许突然醒来,便打电话报警。
讯问中, 张某对其强奸叶某的行为始终不承认,说“喝醉酒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民警展开侦查,通过调取西城大厦监控视频资料,分别对两人身上提取物进行比对鉴定,收集证据链,最终获得芗城区人民检察院认可。(郑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