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无辜被砍 8年后领到救助金”嫌犯潜伏派出所当协警时间长达五六年,称为提高反侦查能力,最后被同事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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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7月1日讯 为了提高自己的反侦查能力,在砍人后,云霄男子方某祥逃亡到广州,竟胆大包天地潜伏到派出所里,做起了协警,而且一做就是五六年。
然而,法网恢恢,在案发7年后,方某祥终于被抓获,抓他的正是所在派出所里的同事。
2007年平安夜,方某祥伙同多人,将正在上网的少女小陈砍成重伤(本报今年6月11日曾作报道:云霄少女网吧无辜遭砍8年后 领到5000元司法救助金)。昨日,受云霄法院委托,漳州市检察院对受害人小陈重新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小陈的伤情为重伤二级,两处伤残五级。
8年前砍伤少女逃亡 因缺照片没法网上追逃
2007年12月24日晚,云霄女孩小陈跟伙伴去县城网吧过节。到了25日凌晨3点10分,方某祥一伙三人进入网吧,将小陈错认为对手的女友,追着小陈背部狂砍。经云霄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小陈伤情系重伤,属陆级伤残。为了给她治病,家庭欠债数万。2010年11月30日,涉案的方某树、李某森2人,早已被判刑,而方某祥却一直在逃(本报今年6月11日曾作报道)。
根据当年的网吧监控显示,方某祥等人对着小陈头部等处猛砍,“监控可以看见砍刀的刀影,一次一次的起落,非常残忍”。
云霄城关派出所的经办民警介绍,当晚砍完人,方某祥就离开了云霄,前往厦门。随后,再没了踪迹。因没有方某祥正面照片,根据现有办案程序,警方一直无法将方某祥列入网上追逃行列。为获得方某祥正面照片,民警到方某祥曾就读的学校、教育局多次翻找他的档案,不知为何,均没有发现其学籍证件照。而方某祥的户籍信息,身份证头像图片位置也是打叉的,没有照片显示。
方某祥母亲在云霄,父亲在广东打工,每年节假日,警方都到他父母所在地布控,但都没有发现方某祥行踪。屡次交锋,经办民警发现,方某祥反侦查意识非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