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至今一个多月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攻坚克难,成功破获8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有力打击了肇事逃逸的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了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2016年12月27日12点55分许,在海西大道漳浦县海西大道与旧镇西示村十字路口路段,一辆三轮摩托车与二轮摩托车相撞,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受伤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肇事逃逸。案发后,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民警发现,现场仅有一辆被撞损坏的二轮摩托车和严重伤者陈某,肇事车辆并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现场也没有目击证人。随后,现场民警兵分两组分别对周围村庄进行走访,并利用侦查技术手段,很快锁定肇事嫌疑车辆,但无法得知嫌疑车辆是何人所有,肇事车辆也销声匿迹,也给我们办案增加难度。大队随即利用公众微信号发布悬赏通告和粘贴悬赏通告,向社会悬赏征集线索。
今年5月,县交警大队加大警力投入,经对车辆特征进行信息研判和对沿海大通道沿线大量走访调查,于5月5日下午在前亭镇圩仔村找到该事故肇事嫌疑车,并于5月10日下午对肇事嫌疑人黄某进行传唤。经查,黄某肇事当天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后载建筑工具自前亭镇圩仔村经海西大道行驶至肇事路段时,与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后驾车逃逸。肇事后,黄某经过几经周转,将肇事车上货物运到同村一处建筑工地上。随即,民警将黄某带到工地进行现场指认。经审讯,黄某对其无证驾车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也对自己行为后悔不已。目前,黄某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3日5时许分,蓝某驾驶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沿白赤线自漳浦县湖西乡往赤湖镇方向行驶至赤湖镇后湖村乌石许路段碰撞行人许某,致行人许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蓝某驾车逃逸。逃到家中后,蓝某将摩托车前后车牌摘掉折断,用白色塑料袋将车牌包裹起来匿藏于家里走廊上,并于6月4日13时许乘坐客车到厦门亲戚家中,企图来躲避警方追查。大队经过大量走访调查,于6月4日12时许锁定嫌疑车辆,并在14时许找到了该肇事嫌疑车。蓝某也迫于警方的压力,于6月4日18时许到交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投案后,蓝某坦言,内心的包袱放下后反而踏实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通肇事逃逸性质恶劣,行为可耻,严重挑衅法律威严,社会危害性大,给受害者及家属造成多重打击。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发生交通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履行抢救伤员和报警义务,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倘若心存侥幸而逃逸,属法定加重情节,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或弃车逃逸现场,尚未构成犯罪的,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可以并处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刑罚,甚至更加严厉的处罚。(通讯员 洪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