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2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梁政)9月25日,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从漳浦县政府了解到,从今年起至2020年,漳浦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空壳村、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办法实施项目扶持。
2017年5月,省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农村扶贫开发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近年来,漳浦县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获悉,从2018年至2020年,漳浦县空壳村、薄弱村向银行申请贷款,县财政给予连续贴息3年,第一年100%贴息,第二年80%贴息,第三年60%贴息,一年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5万元;对村集体发展特色产业,视规模大小给予3万~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对村集体建设标准厂房、商贸服务设施等,按投资总额的3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