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7日讯(通讯员 周东军 洪木杰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隔夜酒驾车运货被查,谎称超载后心情而饮酒,到临近店铺买酒喝,结果丢了谋生工具,还被刑拘。近日,在国道324线漳浦县长桥路段时,一男子周某因超载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最终,周某被处以扣留驾驶证,吊销,10年内不得重新取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拘。
据介绍,9月28日晚9时许至11时许,周某一个人在家中喝了3瓶500ML35°药酒和1瓶啤酒后去睡了一觉。次日7时许,在漳州一涂料厂上班的周某和往常一样到将货物准备送往东山县,行驶至国道324线长桥路段时,因货物超载100%被民警依法处罚。
期间,民警还发现周某浑身酒气味。当民警要对周某进行吹气酒精检测时,因害怕被吊销驾驶证,周某谎称自己是在被民警查获超载后,心情不好买两瓶啤酒喝的,开车时并未喝酒。为了验证其说辞的真假性,民警当即带周某到其所描述的店铺进询问老板周某是都到此处买过酒,老板给予否定。经检测,周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03.5ml/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