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15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戴伟国 李炎煌 沈冰川)“这个烈士墓杂草丛生,破旧不堪,瞻仰和卫生环境堪忧,清明节很快到了,必须马上整改。”近日,诏安县退役军人局会同该县人民检察院组成巡查组,对全县124处烈士纪念设施展开摸底排查,共排查1处烈士墓周边范围被侵占、3处烈士纪念设施有不同程度破损问题。
针对烈士墓周边范围被侵占、管护不到位等相关问题,诏安县退役军人局、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英雄烈士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由该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责任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胡宝德烈士墓进行及时管护,对其它3处烈士纪念设施立即整改、恢复原状,并在两个月之内全部整改到位。
“现在的环境是否能满足社会群众前来瞻仰、悼念?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了维护?”带着问题,诏安县巡查组实地走访、与所在乡镇主要领导进行座谈,现场办公研究整改措施。座谈会上,该县检察院明确整改期限,县退役军人局提出要加强对英烈纪念设施的保护力度,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3个乡镇主要领导明确表态会根据巡查出现的问题,安排工作人员按期整改到位,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
“针对巡查存在的问题,我们启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专项资金给予支持,督促所在乡镇及时进行修缮。接下来,我们要继续携手守护英烈荣光,对相关烈士墓地进行提升改建,在全社会形成凝聚英烈保护的最大共识,切实守护英烈荣光。”诏安县退役军人局有关人士表示。
据了解,2019年11月,诏安县退役军人局、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在开展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创新工作方法,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坚决捍卫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