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3日讯(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闽南网漳州频道 黎秀金 文/图)凭一身力气挣钱的农民王清溪,没想到一个意外,让他落下了十级伤残,生活轨迹从此改变。让他不能接受的是,自己还要为此承担30%的事故责任。
王真松经营管理的加工场内两台大切机台正在运作。事故中,王清溪在前一个机台边被石坯砸到。
10月30日,长泰县陈巷镇美彭村的王清溪在闽南网“闽南报料”平台发帖称,他在同村王真松的石材厂工作,今年初,被掉落的石坯砸伤右小腿,经司法鉴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这个实名举报贴称,事发时王真松送他住院医治,前后付医药款10万多元,但拒付后期的治疗费等约7万元。
帖中讲到,因协调未果,王清溪最终将对方告上法庭,欲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
无证石材厂打工
砸伤小腿落残疾
11月1日,闽南网记者在王清溪的老家见到他。站在闽南网记者面前的他,拄着拐杖,挪步显得有些吃力,动作迟缓。显然,他还不习惯这场事故给他带来的改变。
王清溪今年58岁,2013年8月起到老板王真松的加工场负责大切机台区域的工作,中间休息过两个月,一直到2015年1月9日上午受伤。
据他讲述,当天操作中,他发现有石坯落在机台铁轨旁,便关停大切机台,去捡石坯。此时,一块约300斤重的石坯从约1米高的机台上落下,他躲避不及,砸伤右小腿,剧烈的疼痛让他几乎晕厥过去。当即,他被紧急送往医院。
经司法鉴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住院一个多月,王真松在支付了10万多元的医疗费后,不再继续付钱。
闽南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两者形成事实劳务关系的一年多时间里,王真松并没给王清溪投保。“一般情况下,别的加工场都有交保险,但这家没有。”王清溪说,如果厂方交了保险,自有保险公司赔偿。镇上曾出现过工人受伤事故,因为有购买保险,就由保险理赔。甚至,作业过程中,老板都没给工人佩戴安全头盔。
从王清溪家出来,闽南网记者前往王真松的石材加工场。这家加工场在山上,周围约有三个加工场,他的靠里边,大概有8位工人在作业。一位正在操作的林师傅透露,王清溪的事故发生后,老板慌了神,再也不敢大意,后来才为工人投了保。
现场操作的几位师傅都没戴安全头盔,林师傅的解释是天气热,戴起来不舒服。他又补充说,老板让他们自己买,场里会付些钱。林师傅说,干这行凭的是经验,如果有新人来,就由老的带几天,告诉操作流程后就上岗了。
但再有经验的工人,在搬来运往的重体力活过程中,难免会有意外发生。一向小心谨慎的王清溪,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不幸。让他难过的是,事故发生后,老板在善后问题的处理上,态度渐不如前。王清溪出院后,就赔偿问题与王真松多番商谈,但分歧较大,最终闹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