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2014年出版的《文化漳州》(上卷·历史文化)里这样陈述林秉汉:
林秉汉(1564—1614),字伯昭,善化里(今长泰县枋洋镇)人。才情横溢,品格高雅,秉公执法的朝廷命官。
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进士,历任翰林院庶吉士、江南道监察御使等职。巡按广东时,微服出行,搜集到太监李凤以采珠为名鱼肉百姓的罪状,其体恤民情,关心百姓疾苦,严惩贪官污吏,会同两广总督戴耀,三次上疏朝廷,款列“七宜罢”,要求朝廷停止采珠。其书力陈用人雍滞、边饷虚弱、宗藩拘挛三大弊端,为民请命,舒解民困。曾参与会审楚藩假王疑案,遭到了别有用心的首辅沈一贯的陷害,降职五级,贬官贵州按察司检校。后称病告归,在长泰县竞秀山定居,读书以终。天启间,上阅谏疏,嘉其忠恳,赠太仆卿。诏封“忠谏”,谥号“文端”。其不徇私情,秉公执法,为后世所景仰。著有《若决草》、《长山集》、《尚友堂文集》等。
五十一年的人生,说短不短,说长亦不长,三百多个汉字就把他的轮廓和成就画出来了。可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个朝朝暮暮的生活细节,以及酸甜苦辣的生命体验,又是谁的笔能描画出来呢?
卢知官,一个屠夫,偶然也是必然地出现在林秉汉的生命里,在他的人生走向中扮演了颇为重要的角色,是他一生中不可忘却的贵人。不仅生前要报恩,而且在身后的千秋万代,也要子子孙孙永远铭记这一段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