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25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东交宣)开车上路需要注意力集中,但因开车玩手机分散引发交通事故不在少数。近日,东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警示案例,东山一男子因边使用手机边开车造成交通事故,最终被依法处罚。
据介绍,事发当日,徐某华(东山县陈城镇白埕村人)驾驶一小型客车,从东山县西埔城区沿文昌南路往探石加油站方向行驶,途中,徐某华一边玩手机一边开车,导致车辆偏离原来的车道,追尾碰撞在前方同方向行驶的由林某龙(东山县樟塘镇港西村人)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林某龙头部、身体等多部位受伤,三轮电动车撞向路基、草丛当场损坏。
根据东山交警认定,当事人徐某华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当事人徐某华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林某龙无责任,对于徐某华开车玩手机的违法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处罚50元,扣2分。
对于那些开车玩手机的司机朋友来说,车速60km/h时,低头看手机3秒,相当于盲开50米,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至少需20米。东山交警提醒:驾驶员不要开车玩手机时单手把握方向,以免对驾驶车辆形成较大妨碍,以免对车速控制、车距把握、驾驶员视线都有影响,最终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