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明年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全覆盖
●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着力构建教育发展倾斜扶持工作机制
☉记者吴静芳
日前,我市下发《漳州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构建覆盖重点县、乡镇、村和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力争到2017年,我市各县全部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同时建立起完善的各级各类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投入5611万元
改善95个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
◆我市将着力解决贫困山区孩子读小学困难问题,对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撤并校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恢复部分办学;研究实施1至3年级分点办学。
◆计划投入7356万元,全面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
◆结合全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工作,投入5611万元,改善95个贫困村学校的办学条件。
◆结合全市中小学发展项目建设,投入1745万元建设贫困乡村中小学项目9200平方米。
◆推进薄弱高中达标建设,优先支持未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评估验收的云霄、诏安、平和3个县改薄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任务。
◆指导云霄、诏安、平和等3个重点县建立县域内“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校际共建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工作。
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平均每人每月
按不低于300元标准予以补助
◆我市将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补贴外,平均每人每月按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开展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一批、按标准新建一批乡村教师周转宿舍,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
◆鼓励云霄、诏安、平和等3个重点县政府和师范院校加强本土化乡村教师培养,定向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
◆公开招募城镇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
◆落实乡村校长助力工程、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项资助计划。
◆每年选派重点县教师、校长到省市优质校跟岗学习,每年选派优秀教师、省市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到云霄、诏安、平和等3个重点县开展支教、送培送教下乡活动。
贫困高中生可免学杂费
低保家庭学生
可享3000元最高档国家助学金
《方案》明确,我市将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最高档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家庭困难程度予以资助。
◆我市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和低保家庭寄宿生按最高档营养餐补助标准予以资助。
◆市出台的市县分担补助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和低保家庭寄宿生的经费政策,云霄、诏安、平和等3个重点县由市级全部承担。
◆实行贫困高中生免学杂费制度。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免除学杂费,并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其中一般贫困生由每学年每人提高到1700元、低保家庭学生提高到3000元。
◆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校)免除学杂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
◆进一步完善市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高校学生资助体系。
◆高校特别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提高到4000元,其余贫困家庭学生提高到2500元;高校助学贷款执行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8000至10000元。
◆在少数民族助学金政策方面,继续实施少数民族中学和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
◆从2016年起,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标准提高到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同时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