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9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实习生 王丽娟 通讯员 王志超唐毓雅欧新蕊)盗走车内证件,并要受害者给钱“赎回”被盗的证件。近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颜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获悉,颜某,江苏人,年近40岁,已有两次盗窃前科。在刑满释放后,2016年,他辗转来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打工,偶然的机会下,其发现路边停放的小车有的没有锁上车门。
2016年至2017年间,颜某时常会在深更半夜时,溜达在无人的龙池开发区道路上,沿路对停放路边的车辆一一拉车门,一旦发现车门没锁,便进入车内盗走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并在车内显眼位置留下其亲手书写的纸条:“江湖救急!加微信号发红包或转账300元,钱不多,收到即告知证件在何处”,并附上自己的微信号,以此要挟车主“赎回”被盗的证件。
两年间,颜某以这种方式6次敲诈勒索车主1400多元。其中,车主林某发现证件被盗后报警,并假意与颜某周旋,让颜某把证件放到指定地点,颜某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