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为自己出行便利,损毁公路及附属设施财物的违法者苏某,被龙海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天,并承担损毁财物赔偿责任。
原来,当天9时许,现年42岁的龙海市东泗人苏某为了自己果园出行便利,私自决定开设一条便道直通公路。他在龙海市东泗乡省道208复线海丝扬帆段人行道K9+660处,利用黄土覆盖人行道两边绿化带,并掩埋约5米长的排水渠,损毁绿化苗黄花夹竹桃60株和栀子花75株,损坏公共财物价值450元。
根据群众报警,龙海市公安局东泗派出所迅速出警,制止这一破坏行为,并抓获组织实施违法行为人苏某。(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吴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