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4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龙交宣)载货车堪称“马路杀手”,其违法行为一直是广大群众所诟病,也是交警部门的重点打击对象,但即便如此,仍有部分驾驶人无视交规、以身涉险。为贯彻落实预防事故“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势头,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连日来,龙海交警错时开展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据悉,今年11月份,龙海交警共查处货车超载154起,其中超载100%以上16起,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群众出行创造了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数据统计,80%的货车事故原因都是超载,货车超载真的就是“拿命换钱”!龙海交警将对超载货车进行曝光,请广大货车驾驶人引以为戒!
据介绍, 超载分为客车超载和货车超载两种情况。其中,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龙海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运载货物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勿超载驾驶,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行车 文明守法,安全运输。
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25日23时53分,谢某驾驶牌号为闽E77**2号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208省道榜山路段,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测,核载重量31吨,实载83.49吨,超限率达169.32%。
2020年11月25日23时57分,杨某驾驶牌号为闽E77**5号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西港线榜山路段,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测,核载重量31吨,实载78.98kg,超限率达154.76%。
2020年11月27日1时30分,吴某驾驶牌号为闽E73**8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208省道西港线280KM路段,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测,核载重量49吨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实载84吨,超限率达71.2%。
2020年11月27日1时30分,卢某驾驶牌号为粤K27**1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208省道西港线280KM路段,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测,核载重量49吨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实载68.3吨,超限率达39.5%。
2020年11月26日22时33分,刘某驾驶牌号为闽EFA2**0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208省道西港线280KM路段,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测,核载重量49吨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实载52吨,超载3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