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专挑烟酒店下手诈骗,东窗事发后被判刑。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许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被告人许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无经济来源的他又开始诈骗。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间,在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厦门等地虚构他人名义以购买烟酒送礼为由,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郑某甲的烟酒共计28万余元,骗取被害人高某、郑某乙的酒共计2.8万余元。后被害人报警案发,被告人许某主动投案,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检察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许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许某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漳州融媒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江贞佳 吴晓欢 颜丽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