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7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蔡淑娇 韩婧媛)近年来,公民个人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等被当做商品在网上非法买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近日,南靖一男子就因售卖自己的银行卡信息非法获利而被南靖县检察院依法起诉。
据悉,2020年8月初,犯罪嫌疑人庄某溪通过朋友认识了黄某,由于庄某溪手头紧,没钱花,黄某就跟庄某溪说有在收购银行卡、U盾以及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卡。
去年9月,庄某溪跟黄某约好地点见面,并将两张银行卡、U盾、手机卡每张以数千元的价格拿给黄某实施犯罪,当时庄某溪没有跟黄某拿钱,后来黄某也没有给他两张银行卡的钱,之后庄某溪有关注绑定在微信公众号的两张银行卡信息,不久后庄某溪就收到了两张卡的交易记录,随后就将卡里有不少余额告诉了黄某,庄某溪按照黄某的说法打给银行客服将银行卡挂失,再去银行补办银行卡并将里面的钱取出。
事后,庄某溪从中非法获利八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