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1日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很多人都懂,可一喝酒,不少人就忘了,一上路了不得,连警车都敢撞。昨日,南靖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2013年12月2日晚9点,陈某在朋友家酒足饭饱后,接到另一个朋友的邀请电话,立马骑上自己的无牌摩托车赶去。他骑车沿山旧线,到山城镇下碑村溪尾社路段时,前方有一辆警车停在慢车道上处理交通事故。陈某径直往警车上撞,结果右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还涉嫌危险驾驶,被警察抓了。(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胡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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