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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开摩托
被判拘役3个月
当天,龙海法院还审理了一起醉酒驾驶案,贵州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5月2日晚上8时30分,贵州人陈某酒后与4个朋友共驾驶2辆摩托车,从龙海石码欲前往漳州市区玩,途中竟迷路,几经周折才从国道324线上了西洋坪大桥。不料,朋友驾驶的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发生了碰撞。事发后,陈某的朋友丢下后载人员王某驾车逃离。他则驶离现场将后载人员妥善安置后,驾车返回搭载王某。在陈某骑车开到国道福昆线龙海市九湖镇漳州西环路口时,被九湖派出所巡逻人员抓获。
经鉴定,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74.30mg/100ml,是醉酒驾驶酒精含量标准的二倍。
芗城醉驾“第一人”
不捕直诉
5月6日,林某驾驶摩托车到朋友家中聚餐,喝下了多瓶啤酒。散席时林某趁着酒意,说要驾驶摩托车载人到中山公园玩。随后,林某驾车载朋友沿市区新华南路驶至漳州长途车站门口时,因道路拥挤,其前方一部出租车正在减速行驶,酒意正浓的林某没有及时发现,结果避让不及,追尾撞到了出租车的尾部左侧,造成出租车轻微的损坏。
的士司机揪住林某不放,林某答应给500元赔偿,但身上没有那么多钱,要到ATM取钱,但这时交警已来到现场,发现林某酒气甚重,经检测,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3.0mg/100ml。
据悉,这是醉驾入刑以来芗城查获的首例醉驾案例。昨日,芗城区检察院作出决定,林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但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建议直接移送起诉。
□部门数据
11起醉驾 摩托车过半
自“醉驾入刑”实施之后,漳州交警也保持高压打击力度。记者从漳州交警支队了解到,半个多月时间,各个大队共查获11起醉酒驾车行为,其中过半是摩托车。警方分析是由于漳州摩托车数量庞大,有不少摩托车司机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所致。
从不少基层交警大队反馈回来的信息看,最近最高日均案件数、因交通事故在医院住院的伤员都有明显减少。不过,仍然有这么一些人“顶风作案”,他们大都是怀着侥幸的心态,以为偶尔酒后开开车不会遇上交警检查。(本网记者 曾炳光见习记者 陈青松 王庆平 苏禹城通讯员 王乾细 洪河根 黄建明刘慧瑛 康超 陈雪琼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