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在过了最后的退款日期后,昨日,漳州市区“家芗0596”6幢和7幢的业主,依然没有收到开发商退还的燃气管道安装费。记者从漳州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获悉,开发商漳州高力置业有限公司以市物价局“责令退款没有法律依据”为由,申请行政复议,此事目前还在审理当中。
此前,漳州高力置业有限公司以收回垫付费用为由,向“家芗0596”小区6幢和7幢的业主,收取每套房3000元的燃气管道安装费,多位业主反映,称如果业主不交钱,开发商就不让交房。漳州市物价局调查后称,开发商收费属违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开发商在5月15日前退还收取的170万元。
当天下午,记者致电高力置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戴先生,询问未退款原因,但他以“正在开会”为由挂断电话。随后,记者从漳州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获悉,早在5月3日,高力置业公司就申请行政复议,理由是认为物价局责令退款没有法律依据。“行政复议决定一般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受理之日起90日之内作出。”行政复议科一名工作人员说。
对于开发商的做法,漳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郭局长说,他们是在对业主进行调查取证及核查开发商提供的材料后,根据《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福建省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液化天然气工程(LNG项目)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作出责令退款的决定,“开发商违规多收燃气费事实很清楚,我们责令其全部退款的依据也很充分”。
开发商未退款,也引起业主的不满,业主徐女士称,“开发商违规收费,物价部门责令整改,它竟然还不退钱,我们准备集体起诉开发商”。
◀本报持续关注“家芗0596”小区收费事件
□快刀短评
讲法,很好
不出所料,“家芗0596”开发商——漳州高力置业有限公司,把漳州物价局责令其退还的170多万“违规”收费款项“踢”了回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个申请好啊,真的很好。
讲法,很好,真的很好。以法律为准绳,丈量自己的一切行为,就可以减少恃强凌弱、以大欺小的事件发生。
但讲法,要早点讲。不要把法的程序当作捉迷藏、躲猫猫。因为法的精神来源于公道正义,取之无道的东西,是没有法讲的。(毛毛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