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中旬,在龙池开发区务工的江西人徐先生,到开发区的万盟手机店购买手机。在经营者的推销下,徐先生买了部1400元的手机,经营者称,买手机可返还1200元话费,从买后笫4个月起,每月可返还话费50元。之后,徐先生的手机因为质量问题更换过一次。
今年3月1日,徐先生发现,话费始终没有返还到他的手机账户上,于是多次找到经营者交涉,但都被以“手机更换过,话费无法充进去”为由拒绝。3月16日,徐先生到
龙海市工商局龙池工商所315消费者维权投诉站求助。
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促销承诺一定要兑现,手机质量问题是经销商与厂家售后服务内部的关系,不能因此作为经营者不兑现承诺的理由。19日,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由经营者在10个工作日内,每月返还50元到消费者手机话费的户头,至返还1200元止;如10天内还不能返还,由万盟手机店经营者负责一次性全额退回话费1200元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