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前日,漳州市工商局依法对一家诱骗他人签订意向书的房屋中介店罚款2000元。
小陈是厦门人,到漳州一房屋中介店看房源。中介的工作人员介绍了一房屋价格便宜,而且还特别强调该房屋产权已经满五年了,过户时税费很便宜。小陈和家人商量后,就到中介店放了2000元保证金。
之后,小陈与男友一起到漳州交首付办理相关手续,才发现房子的产权只有四年多,重新计算的税费多了2万多元。这让小陈他们无法接受,要求中介退还保证金,并赔偿来回路费等费用2000元。但中介拒绝退钱,表示可以帮小陈寻找其他房源。
小陈拨打12315投诉。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中介工作人员未认真审查房产证等材料,告诉小陈房子产权已满5年,让小陈签订意向书,其行为构成诱骗当事人订立合同。(通讯员 李空军 本网记者 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