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日前,在龙海市工商局角美工商所12315投诉站的调解下,角美镇福井村的王彩恋等9个村民,获得种子店老板黄某的1088元赔偿,一起种子质量纠纷投诉案件圆满告结。
4月中旬,王彩恋等9个村民分别向黄某购买花生种子共300多斤,价款1000多元。种子撒土10多天后,村民们发现花生种没发芽,找到黄某要求赔偿,但遭到拒绝,于是拨打12315投诉。执法人员当即赶到花生园调查取证,经查实,黄某销售的花生种的确存在质量问题,村民们播下的花生种子,长出的花生芽稀稀落落,出芽率仅有40%左右,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
工商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福建省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权益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于5月22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协商达成协议:黄某一次性赔偿村民共1088元。(通讯员 郑爱国 本网记者 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