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需要文明语言。哪些文明宣传用语能为广大群众所传播,成为市民行为的准则呢?继续征集漳州“城市精神表述语”后,从即日起,漳州市文明办联合本报有奖征集十大城市文明宣传用语。
漳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漳州市文明办主任蔡水明说,评选“十大文明”宣传用语,希望这些文明宣传用语,能形成谚语、格言,使之能为广大群众所熟悉、喜欢、传播,营造全民性的“创城”氛围,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此次十大文明宣传用语,涵盖10个领域的内容,分为:“交通秩序”,如行人过马路、机动车要如何文明行车等;“城市市容”,如要如何保护良好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如市民要如何保持、维护城市家园卫生;“园林绿化”,如要如何提示市民保护好园林绿地里的花草;“未成年工作”,类似如何开展未成年人工作,关心下一代成长;“志愿者服务”,即如何提倡奉献精神,推广志愿者服务工作;“交通服务”,公交、客运、出租车等公交服务企业的文明宣传用语;“农贸市场”,即如何保护整洁的农贸市场环境、倡导买卖双方文明、诚信交易;“建筑工地”,即如何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窗口行业”,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窗口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如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的文明宣传用语。
征稿要求观点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字表达简洁、优美,富有创意,文明健康;文字简短(在8至16字间),适于宣传,便于传播,易记上口,雅俗共赏,感染力强。以小见大、引人向上,寓教与情理之中,力戒说教;寓意深刻、贴近生活,突出体现文明和谐的漳州形象,最好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风格。
征集时间从即日起到6月15日止,本报将定时刊登优秀的文明宣传用语,征集结束时,将由漳州市文明办及本报并邀请的学者专家进行评审,最后评出“漳州市十大文明宣传用语”,入选者每条可获300元奖金和相关证书。
所有“城市精神表述语”及“十大文明宣传用语”应征作品请通过邮寄、传真、电邮、短信等方式参与,邮寄地址为:漳州市胜利西路劳动大厦《海峡都市报》漳州新闻中心收;电子邮箱为:1287575@;手机短信请发送至13960016592;传真:0596-2052521。来稿、短信、传真均要写清详细的通讯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