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花园业主投诉开发商违规收费”追踪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水晶花园业主联合向龙海市物价局、工商局投诉开发商,漳州市芝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水电安装费、燃气管道费等六项费用一事,有了新进展。昨日,龙海市物价局给记者打来电话称,经开会研究决定,物价局对业主的投诉不予立案。
龙海物价局黄副局长表示,不予立案的理由有两点,一是水晶花园一二三期的业主都是同一个开发商漳州市芝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去年工商局已经根据一期业主的投诉,对开发商违规收取水电安装费立案查处,并且已经罚了21万元。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同一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二是根据物价局调查了解,芝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业主收取水电安装费、燃气管道费、可视门铃费、防火防盗入户门、防盗网等六项收费,是在2005年至2007年间,2008年以后没再出现一房两价或掺杂其他收费项目的情况,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基于以上两点,物价局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本网记者 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