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陈某托朋友杨某,将4000元房租转交给丈夫,谁料,杨某将钱卷走,陈某夫妇便报警称杨某抢夺他们的钱,直到杨某被刑拘5天后,夫妇俩才说出实情。昨日,陈某夫妇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漳浦县检察院批捕,检察官表示,这是该县首例诬告陷害案件。
杨某跟着乐某在漳浦县城卖牛奶,去年4月2日,乐某要在漳浦县城租房,他的妻子陈某,便托杨某将4000元房租款转交给乐某。不料,杨某拿到钱款后顿生邪念,到城关送完牛奶并收取部分客户奶款1600元后,携款潜逃。
乐某在追寻杨某未果后,就与陈某一起,报警称杨某抢夺他们12000元及奶款3700元。次日,乐某预见杨某会因他们谎报案情而受到刑事追究,仍向警方作虚假供述,杨某因此被网上追逃。
今年1月19日,杨某在厦门被警方抓获。在此后警方的多次调查中,乐某、陈某夫妇仍坚持诬告杨某抢夺。直到1月25日,乐某、陈某才说出实情,此时,杨某已因涉嫌抢夺被刑事拘留5天。
侦办案件的检察官表示,乐某、陈某夫妇捏造事实的本意,是想借助警方“打击”卷款逃走的杨某,他们完全没有考虑到法律后果,也没想到此举会涉嫌诬告陷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实,杨某的行为已涉嫌侵占,乐某、陈某夫妇刚开始若如实报警,依然可以按法律程序,追讨杨某拿走的钱。(本网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林煜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