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东琴畔’部分业主拒绝交房”追踪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尚东琴畔“交房门”事件,至今悬而未决。
昨天,漳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召集业主开发商双方,举行首次调解会,最终依然无果而终。
业主提出六大异议:逾期交房、部分业主被拒交房、配套不完善、防盗门不到位、交房流程颠倒、《入伙交接确认书》问题。
开发商一一做了回应,在拒绝向部分业主交房这个问题上,开发商最新的答复是,“正在进行内部审查”,至于审查什么内容,拒绝透露。
调解无果,但漳州房管局开发科科长林晖明确表示,在交房流程、拒绝向部分业主交房,以及《入伙交接确认书》中的免责条款等三项,开发商的做法明显违规,并要求开发商在端午节前必须拿出解决方案。
业主提出六点异议
昨日上午的调解会上,福建闽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毅军代表业主,向开发商提出六点异议。
第一点:逾期交房。张毅军认为,离业主与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日期已经过去130多天,业主不满且提出一定的索赔要求,很正常。
第二点:10名业主代表被拒绝交房。张毅军指出,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业主有权推选出代表与开发商交涉,而针对这10名业主代表,开发商却拒绝向他们交房,此举令人难以接受。
第三点:小区配套不完善。张毅军说,小区的道路、绿化、照明设施、信报箱等基础设施仍不具备交房条件,在此情况下,开发商仍要求业主前去交房,显然不合理。
第四点: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问题。张毅军说,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将在商品房中使用防火防盗门,但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上,均显示目前所用的门仅有防火功能,而不具备防盗功能,开发商明显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
第五点:交房流程完全颠倒。张毅军说,按照正常交房程序,应是业主先验过房后,再签订交房合同和交纳各项费用,但开发商却将这一流程颠倒,先让业主签完交房合同,并收取费用后,才愿意给业主房门钥匙,此举有强制交房的嫌疑;而且,有10多户业主交房后发现,商品房中存在房屋漏水、下水管道存在故障等问题。
第六点:《入伙交接确认书》不合理。在交房时,开发商要求业主签订一份《入伙交接确认书》,而在这份确认书中,开发商则为自己设置了一个免责条款,要求业主一旦收房,就放弃追究开发商责任的权利,此举明显不符合规定。
开发商表态:加快配套设施建设
昨日,参与调解会的开发商代表,是尚东琴畔开发商漳州瑞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位销售副总,针对业主提出的6项异议,该副总一一做了回应。
针对小区配套问题:该副总表示,按照小区的规划,在绿化方面,该小区用到了不少叶类植物,这些植物不同于草被植物,业主二次装修时可能会被破坏,因此交房时才未完全种植。
至于道路、照明等基础设施,这位副总表示,目前开发商正在加快小区配套建设的速度,到8月15日,中庭绿化一定可以完成。
针对拒绝向10名业主代表交房问题:副总表示,拒绝向这10名业主交房,是因为开发商正在进行内部审查。至于内部审查涉及什么内容,这位副总拒绝透露。
针对逾期赔偿、交房流程不规范、私自设定免责条款、防火防盗门问题:瑞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这位副总表示,如有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的情况,公司会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