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20日讯(通讯员 吴渊杰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文/图)6月19日,今年 46岁的犯罪嫌疑人连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龙海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此,近期发生在龙海市海澄镇居民住宅小区、造成恶劣影响的系列盗窃品牌自行车案件告破。
犯罪嫌疑人连某被警方抓获
今年5月份以来,龙海市海澄镇三远龙江一号、钻石水岸名城等居民住宅小区发生多起山地自行车被盗窃的警情,给百姓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破大案也须管小案”,龙海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优势警力、全方位开展维稳“六大专项行动”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迅速介入此系列盗窃自行车案件侦查工作中。
6月5日,经过前期走访排查及缜密侦查,龙海市公安局海澄派出所专案组民警成功锁定上述系列盗窃品牌自行车案件,系龙海市榜山镇人连某所为。民警随后在榜山派出所、石码交警中队等单位的通力配合下,布控将正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连某抓获,并当场发现连某有吸食毒品违法行为,对其进行强制戒毒。
指认现场
经初审查明,犯罪嫌疑人连某自今年5月中旬以来,先后在海澄镇三远龙江一号、钻石水岸名城等小区,多次实施盗窃行为,盗走10余辆山地自行车,以捷安特、喜德胜等品牌为主,并伺机进行销赃。目前,龙海警方已经追回部分赃车,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针对部分失主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情况,警方呼吁近期有在上述小区丢失自行车的市民,尽快与龙海市公安局海澄派出所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596-6752110,联系人:江警官。
民警提示:广大市民在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时,要注意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或布设监控视频的场所,并注意锁上防盗锁具,切勿因一时方便而不落锁,给犯罪嫌疑人予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车辆被盗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为破案营造良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