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拿出长期租赁合同 买主“懵”了
根据徐先生的介绍,现在住在他房子的人姓王。但当他找到那位王先生时,对方拿出了一张租赁合同。
奇怪的是,合同显示,这份租约是拍卖之前的2015年6月13日一直到2020年6月12日,每个月租金仅仅704元。
综合种种迹象,徐先生怀疑,这事可能是原房东刘某知道自己的房屋要被拍卖后,赶紧低价出租,然后一次性收了租金走人——因为这份合同是在2015年6月12日签的,而在11天之前,也就是同年的6月1日,闽清县法院就向刘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
然而徐先生与租客协商无果,租户拒绝搬离。
房屋内住三人 已入住一个多月
租户告诉我们:他们是在徐先生购房办证后后才入住的,这与徐先生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但奇怪的是,如果直到今年三月份,这套房子里都没有住着人,那为什么租客提供的租约却是从2015年的6月份开始签的呢?
由于无法直接联系上与原房东签订合同的王先生,维权记者前往小区物业处了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