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传销组织内部提升级别,赚更多的钱,冒充女性将男网友骗至漳州一租房,逼问银行卡密码,实施抢劫,被害人不从就拳打脚踢。
今天,芗城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李某等四人。
2017年5月23日,邓某(另案处理)冒充女性身份利用QQ将张某明骗至漳州,后由蒋某(女)负责与张某明见面,并将张某明骗至漳州市区铁路新村一租房,后由李某、张某和王某对张某明实施殴打并轮流看管,逼迫张某明供出银行卡密码及手机密码进行取现。
第二日,取到款项后,王某等人给张某明购买了回厦门的动车票,将其送往动车站后逃离现场。张某明逃脱后发现被取现约人民币7万元。
2017年7月1日,李某等人采用同样的作案手段对冷某实施抢劫,冷某逃脱后发现被取现约2万元。
张某明、冷某事发都报了警,李某等人将所抢到的钱款用于购买传销的虚拟产品及日常花销,并于7月10日被抓获归案。(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韩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