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张恩培 文/图)“终于把土地使用证名字变更成功了。”昨天下午,龙海市紫泥镇下楼村村民小周高兴地跟记者说,为了这个结果,他与父亲周贤川前后在相关部门间奔波了9年。上个月中旬,他向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反映此事,希望有关部门帮忙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经记者辗转联系村委会、边防所、龙海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不到一个月,这个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为更名,父子俩奔波9年
周贤川成“郭平和”
被登记在土地证上
小周今年28岁,据他介绍,父亲叫周贤川,今年63岁,他们家在下楼村的一块宅基地上,自建了一栋三层住宅。因村里基本以郭姓为主,不知什么原因,同村村民都叫周贤川为“郭平和”,而实际姓名周贤川很少有人知道。村里登记时,也都用“郭平和”,包括1993年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面的使用者登记名字就是“郭平和”。小周说,当时的登记,是统一由村里完成,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一开始我们都没发现问题,直至9年前,村里让我们缴交一笔3700元的费用时才发现。”小周说,因他家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存在一笔费用,缴交时,才发现证书上的使用者名字与父亲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统一。小周出示了这张由下楼村村委会开具的收款票据,时间落款为2009年6月24日,其中交款人一栏中的名字为“郭平和”,后面用括号备注了周贤川。
今年5月17日,记者在下楼村走访周贤川的同辈村民、村干部、村主任等多位人士,他们均表示,“郭平和”与周贤川为同一人。“我们村有叫平和的,但叫‘郭平和’的只有他(周贤川)一人。”村干部刘建华说。
2009年,紫泥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周家人在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者姓名变更申报表》时,在“公安机关户籍证明”部分受阻
部门安排人员核查
半个月后更名成功
“我们遇到的问题就是要证明‘郭平和’是我爸,不然就无法办理成功。”小周说,为了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更改使用者名字,父亲找了村委会和派出所。小周出示了2009年7月21日时开具的一张证明,上面证实“郭平和”与周贤川为同一人,并盖有“龙海市公安局紫泥派出所下楼村户口管理站”的公章。这份证明的下方,于同年8月28日,加盖“龙海市公安局紫泥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证明“周贤川又名郭平和”。
然而,在办理过程中,还是出现了问题。小周转述其父亲的话说,龙海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以上述证明不是官方表格为由,不予采纳,未办理更名。
直至2011年9月27日,周贤川向龙海市国土资源局领到《土地登记申请者姓名变更申报表》,上面的申请原因、家庭成员情况、村委会核实证明等内容填写完后,在“公安机关户籍证明”这一步遇到问题。之后,周家人为了弄清相关流程和手续,又多次在各相关部门间奔波。
小周介绍,因下楼村由龙海市公安局紫泥派出所辖区调整至下楼边防派出所辖区,去年,他到边防所办事。但经办户籍警以系统未查询到周贤川曾用名为“郭平和”等理由,不给予开证明。
“为什么紫泥派出所可以,下楼边防所却不行呢?”小周疑惑。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向下楼边防所了解、核实这一情况时,值班人员称所领导和经办户籍警均不在,记者采访未果,拨打该所教导员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又来到龙海市国土资源局。据该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蔡主任介绍,类似情况,龙海紫泥存在一定存量。针对周贤川遇到的情况,他表示,按照申报表要求,需要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但蔡主任表示,因此事时间久,要调取相关材料了解,同时,将安排调查人员进行核查,如果“郭平和”与周贤川核查为同一人,将给予办理更名。
昨天,小周告诉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后续有测绘等的工作人员跟他联系,历经半个月等待,终于更名成功,“真的很感谢你们媒体的帮忙,不然都不知道怎么解决,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